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品被一个小超市、元相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关法初心 。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条拟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立法 、社会危害性有限 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司法、2025年初 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一辆小餐车。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2022年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货值约20元的芹菜 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处罚从不是目的 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货值小 、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处以6.6万元罚款。个体工商户、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